近日,淄川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警,辖区内有人生产销售假冒“长城”商标的汽车防冻液。接到报警后,民警对淄川区罗村镇创大橡胶公司西邻的一处院落进行检查,当场查获300多桶假冒“长城”商标的汽车用防冻液、500多件假冒“长城”商标的包装物。
这个窝点经营者是淄川区罗村镇西官庄村的董某,董某自2011年8月份以来,一直采购散装的汽车用防冻液及印有假冒“长城”商标的塑料桶、外包装用纸箱,在其窝点进行勾兑、灌装,制成假冒“长城”商标的汽车用防冻液销售。
据了解,而劣质的防冻液会对汽车产生损坏,对发动机造成很大腐蚀。
经过调查,董某制售的假冒“长城”商标的汽车用防冻液,大多销往淄博张店、桓台、临淄、滨州博兴等地区,涉案价值13万元左右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董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